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

~ 妻子与情人 (转载) ~

      叶洛寒的生活里出现了两个女人,一个是妻子,像一朵白玫瑰,纯洁无暇,温婉文静,小鸟依人。一个是情人像一朵红玫瑰,热情如火令他欲罢不能。他贪婪地享受着两种不同魅力的同时,也愧疚于妻子如月那双清澈而充满信任的眼睛。他想离开情人蓝灵又难舍她那双热情而依恋的眼神,他深深地陷入了两个女人的温柔中无法自拔……

  认识蓝灵,是在洛寒和如月5周年结婚纪念日不久。那天他和朋友喝完酒从酒吧出来,看见一个女人蹲在路边哭。洛寒好奇地问她怎么了,她说和男朋友私奔来到这里,一转眼的功夫男朋友就不见了。后来她发现钱和手机都不见了,才知道自己上当了。那天她看上去凄惨而又惹人怜爱,洛寒出于怜惜,找地方让她住下。洛寒安顿好她想要走,她却从后面一下子抱住了他。也许是因为酒精的作用洛寒回手把她拉在怀里,他们热烈的亲吻着,互相撕扯着彼此的衣服,洛寒觉得这个女人热情的就像一把火焰,彻底燃烧了他的欲望,和她在一起时,洛寒感觉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。

  对于他持续几天的晚归,如月没有怨言,他说他加班,如月就相信了。怕他累坏身体,每天换样的为他做好吃的。如月这样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,他却有种想逃的感觉。如月越是对他好,他越觉得对不起她。他喜欢妻子又离不开情人,心里很矛盾,两全的办法就是瞒着妻子继续和情人在一起。

  一天如月问他说:“如果我离开你,你会怎么样?”洛寒心里大吃一惊,是不是妻子有所察觉了?接着他说:“你不会离开我的,你是我最爱的妻子,我们会相爱到老的。”如月笑了,笑的好美好温柔,而洛寒的额头却渗出了细细的汗珠。

  从那以后洛寒更加小心地周旋在两个女人之间,慢慢的他感觉到了力不从心,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,都感觉非常疲倦,有时候一觉醒来都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,而且随时还要保持警觉,怕叫错了名字。最让他担心的是蓝灵,今天她突然出现在他回家的路上,看见他蓝灵远远的逃开,洛寒追过去,在僻静的地方拥抱着她说:“傻瓜!你跟着我干嘛?”她撅着嘴说:“我想你!你有多久没去我那了?”说完把身体紧紧的靠在洛寒怀里。这时洛寒的手机响了,是妻子打来的,他接电话的时,见蓝灵跳上一辆计程车走了。

  睡觉前他看见如月拿着他的衣服看着他发呆,他这时才想起来,他抱着蓝灵的时候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,那意味着什么,妻子是不是在他衣服上闻到了香水味。他心里琢磨着还是和蓝灵分开的好,妻子和情人之间他不想失去妻子。那晚他睡的很不安稳,梦中的蓝灵变成了鬼,四处追杀着他,惊得他出了一身冷汗。

  那晚以后他开始不接蓝灵的电话,后来她每隔一分钟就打来一次,他心烦发了一条短信说:“分手。”他以为蓝灵还会继续打电话给他,但是他等到了天黑电话也没有再响,他心里反而有些不安的隐痛,完全没有分手后的轻松。他开着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,天下着很大的雨,他感觉心里凄凄凉凉,空空荡荡的。突然一个身影冲出马路挡在他车子前面。他急忙踩下了刹车,蓝灵浑身湿透地站在面前,他跳下车不顾一切的紧紧抱住了她。她哭着反复说着“我想你……”洛寒心疼的紧紧地把他搂在怀里。那晚洛寒没有回家,他送蓝灵回到了她的住处,他惊奇地发现床上洒满了鲜艳的玫瑰花瓣,蓝灵紧紧地抱着他喃喃的说:“不要离开我,不要再把我扔在外面。”他心里难受极了,动情的说:“不会的……不会的……”

  不久洛寒和公司请假,对妻子谎称出差办事,带蓝灵出去旅游。正当他们在大连的海滩上晒日光浴时,如月发来了一条短信内容是“我走了,做为惩罚我带走了家里所有的钱。”洛寒当时并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,但他隐隐约约感觉到不安,他丢下了蓝灵。急忙赶回了家,可是家已经不再是他的家了。房子被妻子卖掉了,他开始疯狂的寻找妻子,怎么也不相信一向柔顺的妻子会带着所有的家当消失了。

  然后他想起了蓝灵,他急忙来到了她那里,发现也是人去楼空。他在茶几上发现了一张小纸条:“我很失望,又一次被人抛弃在陌生的环境下……”他痛苦的抱着头蹲坐在马路上“这一切都是你自己酿成的后果,你又能去怪谁那?”妻子如月的声音在他头上响起。他仿佛看见了黑暗中最后出现的一丝光亮,他想抓住妻子的手,可是妻子躲开了,她塞给他一个存折,转身要走,被他紧紧的拽住,乞求她留下,可是如月只用一种陌生的眼光看着他,眼里没有一丝的留恋,妻子走的那一刻,他的世界彻底的崩塌了……

2010年3月2日星期二

~ 一封没拆开的信 (转贴)~

~ 一封没拆开的信 (转贴)~

在一次朋友聚会上,华遇见了一个女孩。第一眼,他就被她的美丽的容貌和高贵的气质所征服了。于是,他鼓起勇气对女孩说,交个朋友吧!女孩甜甜的笑了,顺手在一张纸上写了一行字,递给了华。是她的地址,华接过,顿时,幸福的感觉包围了他。

回到家,华立刻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寄给了女孩。接下来的子里,华每天怀着企盼去看信箱。终于,有一天当华打开信箱门的时候,一封粉红色的信静静的躺在那。信很薄。华小心翼翼的用小刀裁开信封,却失望的发现里面居然空无一物。

华很诧异,立刻又写了一封信去问女孩,很快的,他又收到了那粉红色的信封,打开一看,仍旧什么都没有。华明白了,女孩是在试探他。

于是,往后,他还是给女孩去信,女孩也还是给他回一无所有的粉红色的信封。

几个礼拜后,华接到了一个电话,是女孩托朋友打来约华见面的。华兴高彩烈的去赴约,一切顺利,他们谈的很投机,发现彼此的兴趣爱好都很相同。兴奋的华觉得对这份感情更有信心了。

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,华家里的粉红色信封数数已经有四十五张了,可是每张都还是空的。

同时,华身边又出现了另一个女孩,她是华的中学同学,刚从国外回来,她找到华,告诉他,自己喜欢了他很久~~她同样很优秀,可华对她却没什么特别的感觉。

他继续的写信把每天自己身边发生的事,告诉女孩,包括那个她的出现。女孩也仍旧回给他什么都没有的粉红色信封。而华身边的那个她与他走的越来越近,在各方面都无微不止的照顾关心着华。

华已经二十六七了,父母都催着他快点结婚,华也很急,他写信去询问女孩的看法,女孩却还是回给他空空的粉红色信封。

慢慢的,华的心中越来越没有底了,他不知道这份感情最后究竟有没有结果。而粉红色信封也已经累积到了九十八封了,怀着最后一丝希望的华又寄出了一封信,他企盼着奇迹会出现。

收到信的那一刻,华仔的心里很激动,他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刻到了,怀着复杂的心情,华拿起了那封信,他立刻失望的发现,和以往的九十八封信一样,这封信依旧是很簿,很簿,完全没有一点手感的。绝望透了的华并没有拆开信,但终于决定与身边的那个她步上红毯的那一端。

婚后他们处的很融洽,华也在心中慢慢的淡忘了女孩。

直到有一天,在街上,两人再一次相遇,擦肩而过的那一刹那,华仔分明看见了女孩眼中有着深深的幽怨。

某天,华和他的妻子闲聊的时候,他的妻子忽然提到了女孩。一阵沉默之后,他的妻子猜测说,会不会那第九十九封没拆的信中有些什么?于是,信被取了出来,裁开了封口,轻轻的,从缺口处飘出了一张同样是粉红色的纸条,那一刻的华仔如被电击,用颤抖的手拈了起来,上面清秀的笔迹写着这么一行字:

“我已准备好嫁衣,等你第一百封信到来的时候,就做你的新娘!”

~ 深深刻在学校木桌上的初吻 (转贴)~

上了大学以后,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。

那时候,我是一个喜欢银杏树、喜欢蓝裙子、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。我喜欢一个人。

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,只是有一段时间,我总会遇见他,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,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,我都会很紧张。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,笔直看过去,又是他!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,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,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,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。那眼睛,可以看牢一个人,一眨不眨,黑眼珠的颜色深浓,白眼珠却是残酷,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,他太奇怪了。我喜欢他。

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,忽然他从下面经过,他穿黑色T恤,戴一顶鸭舌帽,帽子反着戴,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。他手里抱着一个球,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。

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,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。我便跑去蓝球场,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。他们都是男生,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,便互相转告,大家都看我,他也几次回过身来,但是他没有表情。  

他们并没有起哄,只是认真地打球,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,便走了。我决定忘记他。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,开运动会时,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,他的反戴的帽子,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,淡漠的神情。

那一天,我和好朋友一起走,我告诉好朋友那个男生我喜欢。她了看他,对我说:“看起来不象好人吧。”我说:“对。”

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,我这下看清楚,他是管理系的,比我高一年级。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,看见他们便微笑,真是爱屋及乌,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,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,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。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,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,他一下子撞到我;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,他注意到我;或者,我被车撞倒,他正巧经过……

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。真正的相遇很简单。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,我们俩,只隔着一张木桌,我便写了纸条,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,只是写上我的名字,说想和他交往。我不敢看他,把头低在书上。然后,当我抬起头来,发现他已经走了,当时我真是好后悔,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,我便伏在桌上,想哭又哭不出。

到很晚,我才走,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,无比的颓丧,然而,当我走到大门口时,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,他转过身,看到我,笑了,说:“笨蛋!”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,然后他牵起我的手,把我送到宿舍门口,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,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,放自己的口袋里,就走了。

我们在约会,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,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。他笑了笑。我没走到很远的地方,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,比如侦探小说,他的照片,张楚的歌,全都拿给我。

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,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。去到陌生的城市,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,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。买了好吃的无花果,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,有许多细小的籽粒,我回来时,和他一起却看电影,就吃无花果,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,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。回来的路上,走过一棵大槐树下,我们互望对方,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,但是我忽然笑起来,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,怎么能够接吻呢,我便转过头去。

我问他:“欧阳梓,你爱我吗?”他说:不知道,不清楚。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,笑了笑。后来有一天,他找到我对我说,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,他和她在一起。当时我站在他面前,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,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。他的胸口中招,但是没说一句话,只是沉默地走了,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。

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。他再没有让我见到他,是啊,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,像他这样的人,我应该有所预感的,他怎么一生只有一个女孩?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,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。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,忽然流下眼泪来,时间过的很快,他毕业了。

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,宿舍里很乱,有些人在哭,有些人吃东西,有些人去上自习,就在那个晚上,他忽然出现,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,他推门便进来了,一句话也没说,就把我拎了出去。

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,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,然后说,秦榛,我想亲你。我没有挣扎,只是轻轻闭上眼睛,问他一句:“欧阳梓,你爱我吗?”那时我才发现,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。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,近在咫尺,却忽然远去。他放开了我,没有回答我的问题,只是对我说了一句:“笨蛋。”

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,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——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,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。这样想着,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,我有了男朋友,是校长的儿子,因为他喜欢我,而他爸喜欢他,所以我们都留了校,并且很快将要结婚,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。

我的生活安逸无聊,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,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,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,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,很受学生欢迎。

时间过的好快啊,转眼,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,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,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,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,当我点到他,他站起来,我惊呆了。

当然不是欧阳梓的复制。小权是小权,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,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,他告诉我欧阳梓现在很辛福。

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,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,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,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,就去了他的家乡。

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,来到欧阳梓的单位,他看到我,冲我笑了笑,他从办公室走出来,阳光洒了一肩,我们只是无话可说,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。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,生活很好很平淡。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,待我很热情。吃完饭,我该走了,可是,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,却始终未得到。

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,我让欧阳梓送我。走在路上,我问他,欧阳梓,你到底爱不爱我?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?他忽然急了,说:你要我说什么呢,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,总不能不负责任吧。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,已经决定了!我根本不爱你。

人们说,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,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,又怎么会幸免呢。

这是2000年3月,一个春天的下午,学校大扫除,我经过教室的时候,一年级的同学突然大声叫我,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,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,放在教室最后一排,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,可是那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,我看到了我的名字,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:榛生,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,如果你看到了,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。我爱你。我怎么会不爱你呢。我只是很后悔自己作错了事,它带来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,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。

后面,有一个大大的唇印,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。

同学们鼓起掌来,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,

“这是谁的恶作剧呀。”我说。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。

~ 十年的爱情存款 (转贴)~

~ 十年的爱情存款 (转贴)~

夏天,只有恋人的怀抱是不热的。   

虽然两人都有37.2℃的体温,但抱着,就是舍不得放手。   

尤青任于筑抱着,微微的风抵不过一天的暑热,虽然已晚上9点,还是热,毛孔不曾停歇地往外冒汗。   

他俩坐在街边公园的条凳上,依偎在一起,汗水与汗水融合,右边就是跳广场舞的一群半老徐娘,在《夫妻双双把家还》的音乐里甩胳膊。尤青抓了抓腿,说,我们别坐这儿了吧,好多蚊子。   

那去哪儿?于筑问。   

是的,去哪儿?于筑是怀才不遇的画家,住城北,因为圈内人多居于此,尤青不过是22岁的小文员,和人合租在城东,因为上班近。两处的房租都很便宜,若想住一起,不是生活不便,就是中心地段房租太贵。支撑城市里的爱情,需要算计每一分钱。两人捉襟见肘,不可能去茶馆喝昂贵的茶,商场清凉却没有坐处,他俩站了起来,沿街而走。

我们到这里面去吧。尤青建议。   

一家自助银行,灯火通明,角落有沙发茶几,还有烟灰缸。他们进去,凉快,没有蚊子,沙发坐得很舒服。 于是,尤青与于筑的恋爱便定了点。每周的爱情聚会,都在这里。尤青没骨头似地赖在于筑身上,于筑的手长在尤青腰上。尤青的话突兀地多,什么都想说给他听,公司里的趣事,攒了一周,争先恐后地冒出来,只想看他笑。于筑笑完,又是沉默,指尖的烟是他最好的朋友,不离不弃。尤青也安静下来,看他侧面,从不厌倦,微鬈头发,翘翘睫毛,挺直鼻梁,紧抿的嘴唇,不自觉就把自己的唇送了上去。   

她知道自助银行里是有摄像头的,但,爱着的人,何惧这些?   

那时,尤青每经过一家自助银行时,都禁不住含笑,仿佛看见了自己爱的人,坐在里面。

一天晚上,摄像头见到了沙发的寂寞。   

那天,是尤青24岁生日,有意无意地,她又走到了这里。推开门,是曾经熟悉的清冷空气,她蜷在角落,额角抵着膝盖,肩膀微抖,身边的位置,是空的。   

于筑留下话,尤青,我要离开,这城市的空气太喧嚣,没有我要的宁静。
这话,是手机发来的,他已决意要离开。这个短信,不是询问,只是告知。   他走了。城市的空气太喧嚣,是离开的惟一理由。他没有想过,喧嚣的空气里,有个女孩,愿意和他坐在自助银行说情话。   

于筑离开得很决绝,手机停机,从未来过电话。从前软骨虫一样的尤青,突然坚强起来。每日加班到深夜回家,累得倒头就睡。午夜梦回时,于筑在远处,倏忽不见,留她在原地,泪流满面,几度哭醒,第二天,便更疯狂地忙。   如此一年,竟业务精进,跳槽到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公司,穿制服,用英文接电话。  

打电话回家时,父母催婚意思已经非常明显。每年的过年,如同过关,三姑六婆都或明或暗告诉她,尤青,你该嫁了。   

尤青26岁,正适合婚嫁,趁此时,找一个条件尚可的过日子吧。既然爱的人已经走了,剩下的都不过是将就,能满足家人的愿望就行。   

风一放出来,方鸿出现。在缘来茶馆,相亲。   

彼此都知道对方基本资料,方鸿,男,30岁,银行经理,MBA,未婚;尤青,女,26岁,经理助理,本科学历,未婚。   

两人都没什么话。尤青看窗外的雨,点点打在玻璃上,滑下去,马上又有新的扑上来,如同永不厌倦的爱情,换的,只是主角。自己隔着窗子,看得如此清楚,毕竟也还是隔了一层。自从于筑走后,尤青的心就和爱阻隔了,没有男人再能让自己飞蛾扑火。 神游太虚,尤青竟然睡去。醒来,他还在,伏在对面桌上写写画画,见她醒来,只平淡问一句:“醒了?”合上笔记本,递过一片口香糖。   

方鸿工作的银行,就是尤青和于筑以前常去的那家,不过是在另一个路段。还好,否则,尤青无法想像,方鸿带着曾与于筑一起呼吸过的空气回家,抱住自己,叫自己老婆。   

尤青履行一切妻子的义务,比如周末和他一起探望父母,比如生下儿子方乐游,比如事事以方鸿为先,极为温柔体贴。只是,她从来没有叫过方鸿一声老公,一直是直呼其名。   

而方鸿,宠溺地叫她老婆老婆,和他在外人面前沉稳的样子相去甚远。   结婚生子,一般女人都萎谢了,尤青却渐渐美起来,如同暗夜里慢慢开放的莲花,心子里暗藏着清冷的忧伤,有了令人惊异的美。 

尤青发现那个秘密的时候,方乐游已经5岁了,古灵精怪,外号“十万个为什么”。他和尤青各司其职,他拖出某个角落里不知何年的家庭古董,尤青则在其后还原整洁面貌。   

一日,乐游拖出一个笔记本,熟褐色牛皮,四角光滑,可见曾对主人极为重要,每日携带,才摩擦至此。尤青拿在手上,沉甸甸的,看这厚厚一本,总觉得眼熟,这不就是方鸿那日在缘来茶馆写写画画的本子?   

尤青一时兴起,随手翻开,里面竟不是枯燥的1234567,而是规矩的小行楷。   

方鸿说:自从那个男孩不再出现,她就没有笑过。独自一人坐在沙发里,动也不动。有一晚,蜷在角落,缩成一团,肩膀抖动。倔强的女孩,哭也不愿让人看见。这样的自尊,当初要多么爱那个男孩,才愿和他在这亮堂堂的自助银行里拥抱亲吻。   

方鸿说,她睡去,可能是累极了,睫毛还在轻轻颤抖。我连在她身上盖件衣服都不敢,怕吵醒她,也怕唐突,只叫小姐关了空调。   

纸的几处有点卷曲,是一颗颗的汗滴上去留下的印子。尤青知道,方鸿有多怕热。   

方鸿说:我向领导申请,换了另外一家支行。离开,是怕她介意我每日从这里出入,呼吸着令她伤感的空气。   

方鸿说:乐游的名字是我们一起取的,她说游字好,和我的鸿像,我答好,其实,我喜欢这个字,是因为和尤同音,乐是我加的,因为,青青,你总是那么不快乐。   

尤青几乎站不稳,原来他什么都知道!那么木讷的一个人,竟有这样温柔细密的心事。   

乐游在旁边闹,摇撼着她的胳膊:妈妈,我要吃麦当劳。

她牵起乐游,去了麦当劳,坐在对面,看儿子吃,他的眉眼那么像爸爸,刚毅的男人气。   大落地玻璃窗外,有个身影无比熟悉。尤青仔细看,目光定住——于筑。   

似乎没留下岁月痕迹的于筑,依然穿T恤,黑白涂鸦,黑色裤子,斜挎一个大大红包,还是一名愤青模样。30来岁的人,穿这样的衣服,却一点不觉得突兀。他在打电话,没朝尤青的方向看,边说边走了,背影在尤青眼睛里渐渐模糊。   

乐游吃得累了,抬头,惊讶,“妈妈,你怎么哭了。”   

尤青擦了擦眼角,“没事,妈妈发现自己太笨,还不如小乐聪明。”   

是的,十年以后才明白,原来,一个男人一直在爱的存折里为自己存入了点点滴滴温暖的爱;而自己,却始终守着一个已冻结的户头,不开心不快乐。   方鸿回家的时候,家里整洁如故,他看不出异常。

尤青说:“老公,多吃点,你瘦了。”

~ "倘若有一天我死了,你会再娶其它女人么?" (转贴)~

~ "倘若有一天我死了,你会再娶其它女人么?" (转贴)~

“倘若有一天我死了,你会再娶其它女人么?”我记得问这话是在我与君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上。那时,他正忙着与锅里的鲜鱼对战,根本无暇理睬我。“啊?哦,也许会吧!这得等你真死了才能说。”“什么?”我佯怒,从他身后抱住他:“你就这么讨厌我啊?”

君笑,关上火转身抱我:“傻丫头,我答应过你不骗你。如果我说不娶可我后来娶了,不就骗了你么?”

我也笑,躲在他怀里,快乐得像只小鸟“好吧,准你娶她。不过,不许她碰我那些漂亮娃娃。”“为什么?”“因为,那是你送我的爱的信物,死后啊,我要在那儿看着你!”“哇!好恐怖啊!”君大笑地抱紧我“傻孩子,你的命啊,长着呢!”

现在,我就活在这堆娃娃里,我想象不到短短十天,我便真的与君阴阳相隔。

我是死于车祸的。一切来的那么突然。那时,我正盘算着周末我们要去哪儿旅行,那车就飞速冲来了。其实,没什么很大的痛楚,清醒时,我看到人们七手八脚的把我抬上救护车,只觉得好笑,因为我知道那是多余的。意识到自己的死亡,我一点也不难过。我一向没什么朋友,只有君。现在仍可以陪着君,看着君就行了。管他是什么样的形态呢。想到这儿,我便大步走回家。

家门前,我犹豫了。我记得以前听说魂是可以越墙而入的。我试了试,居然成功了!这令我兴奋不已,又来回再试了几次。嘿,做魂也没什么不好的。起码钥匙省了!

进到屋内,我逛了一圈,君还没有回来。突然想起,这是上班时间。于是又在屋内不停的溜弯儿。欣赏我们的房子是我生前最爱做的事儿。当然,死后也不例外。虽然,这间屋子,我已再熟悉不过。因为,在这儿,我渡过了我一生中最幸福最快乐的375日。至今,我还记得结婚那天,君在家门前望着我的表情。他说:“丫头,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!我们的!”是啊,我和君的。从那天起,我便不停装扮它,直至今天,我再也无法为它效力为止。

我看到屋内的粉红色窗帘,卡通的大地毯和那堆了大半个卧室的娃娃。突然想起君每每抚摸我头发轻声说:“你真是个孩子。”时,那无奈又怜爱的样子。是啊,能把家弄像个玩具店,我不是孩子又是什么呢?只可惜再也看不到君在说这话时的表情了。

我叹了口气,回到娃娃堆坐下。不知不觉中竟睡着了。

醒来时,已是天黑。我感到了一丝寒气。使抱怨起君竟然忘了把我抱回暖烘烘的被窝。这才猛然想起,我已从君的生命中消失了,而且是很彻底的。我起身,开始绕着屋子找他,最后是在卫生间里找到我心爱的君的。

他趴在浴缸上,旁边摆着许多空酒瓶,地上被吐得乱七八糟,一股刺鼻的味儿飘散在空气中。我不悦地捏着鼻子,蹲下来看他。竟发现他脸上挂着泪痕。天!我的君会哭?!那个坚强无比的他竟然哭了!多不可思议啊!我试图拉起他,可手却穿越了他的身体!我试了一次又一次,在筋疲力尽后,我决定放弃。头一次,我知道自己是这么无能的。在我的君如此近时,我连拉他一把的能力都没有。这样的妻子要来何用呢?

我轻轻吻了吻他的嘴唇,在他的身边坐下。除了这样陪他,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其它的办法。“丫头,不要走,不要……”我听见君在叫我。我知道他是说醉话了。我笑:“傻瓜,我这么爱你,怎会舍得离你而去呢?”

一个月后,日子渐渐恢复正常。我的君仍旧准时准点的上下班,只是不再爱笑;而我,也依旧是那个快乐的小主妇,乖乖的呆在家陪我的娃娃们,只是君不曾发觉;我们还是那样过着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日子,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过。直到有一天,玲的出现。

玲按门铃时,君正在书房里加班做他的计划书,我则在一旁傻呵呵的陪他。我想不出在夜里这个时候会有什么人来访?走到客厅,便看到性感的玲和呆呆的君。

这是我第一次见玲。她留着长长的卷发,穿着黑色的性感套装,化了很浓的妆。四周全是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儿。我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娃娃裙和兔兔拖鞋。和她比,我是名符其实的孩子。

“我搬来了。”听到玲这样说,我才注意到她身边的行李袋。搬来?住哪儿?我和君的家么?我奇怪的望着她。

“别胡闹,你给我回去”君似乎在发火。我头一次看到君发火的样子,很凶。我害怕。

“凭什么?你老婆都死了,难道我们现在不应该正大光明了吗?”玲笑得很灿烂,可我觉得很冷“瞧!你老婆死得多好啊。多会挑时间啊。连离婚都省得你和她说了……”“啪!”我看见君打了玲一巴掌。我惊呆了!君怎么会打人呢?他平时连骂一声都不曾有过的。如此温柔的君竟然会打人?他还有多少是我不曾知道的??

“哼!现在打我?!以前在我床上对我甜言蜜语的日子,你忘记了是吧!你可别忘了,你是答应过我和你老婆离婚娶我的!……”离婚?!君想和我离婚么?他不爱我?他竟要娶玲?我怎么一点也不曾发觉?玲再说的话,我已一个字都听不进去。我跌跌撞撞的走回我的娃娃堆。抱着它们。我觉得鼻子酸酸的,一股热浪从眼里涌了出来。

原来,魂也会流泪啊!

玲就这样搬进了我和君的家,像个女主人一样睡在我和君的床上,不同的只是君搬去了客厅。她换掉我的卡通地毯和粉红窗帘。拿走我衣橱里的娃娃裙和鞋架上的兔兔鞋。她把它们通通扔到垃圾箱里。

君什么也不说,只默默地把它们捡回来,洗干净,再放进我深爱的娃娃堆里。然后连续不断的对我说:“丫头,对不起,我对不起你啊!”我望着君,心疼的掉泪。可我不愿原谅他!我无法接受我和君的生活中,出现一个莫明其妙的玲。她像个女皇一样在我和君的屋子里指手划脚,把我一点点挤出去;把我曾精心装扮的小屋变成她的家。尤其让我无法忍受的是,君的欺骗。他为了玲欺骗我!他说过不会骗我的,连我死后的事儿都不愿意欺骗的君,为什么会在我还在人世时,就和玲在一块儿呢?一瞬间,我与君有过的幸福日子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

“这堆垃圾给我扔了!”玲指着我的鼻尖对君说。我看了看四周,明白了,她指的是我的宝贝娃娃。这些都是君送我的。是我们每一次快乐的纪念。第一次约会,第一次做饭,第一次接吻……我们都异常珍惜。还说以后要留给孩子看,告诉他们爸爸妈妈有多么幸福,可如今……天!我看到了什么?君在收拾它们!他要扔掉它们么?他忘了我说过我活在娃娃堆里么?他真的不要我了?一点也再想念他的丫头?我拼命的摇头,却阻止不了他的动作。

君把娃娃收做一堆时,玲很满意地笑了:“快点,扔了它们,我们得忘了过去,开始新的生活了。”君看了看玲,并不理睬她。只很温柔的在每个娃娃的脸上都亲上一口,像以前亲吻我那样。“玲,你走吧!我求你了!离开我和丫头的家!我不会扔了它们,也不能扔了它们!我的丫头活在里面,她在看着我啊!”玲愤怒的望着君:“你说过,你爱我,你是我的!”“不是,不是!对不起,我骗了你,骗了丫头,更骗了我自己!”君失声痛哭“我只爱丫头,只爱她一个啊!任何人都代替不了她,可是,我明白的太晚了……”我奔上前,像以前一样抱住他的后背。泪水横飞,我不能不原谅他啊!

不久,玲搬走了。像来时那样匆忙。连声再见都没和君说。我想她是伤心的,我看着她忧郁的背影想为她做些什么,可有心无力。我不恨她,只希望她以后一切都可以很好。就像我不恨君一样,我知道爱一旦深入骨髓,就不懂怎么会恨了。

玲走后,又恢复以前宁静而冷清的日子。君把我们的屋子恢复原样。没事儿时便捧着我的照片发呆。要不就一夜接一夜的不停工作。他把自己封闭起来。看着他日渐清瘦的脸庞,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。

欣便是在那时候闯入了君的生活。

欣与君的相识平淡无奇。那日,欣刚搬到隔壁的空屋,可保险丝断了,便来向君借。

我知道君看到欣时愣住了,因为我也愣住了。欣与我长得出奇的像。只是眉宇间多了份成熟。我看到君抱紧欣叫她丫头时,欣莫名又尴尬的表情。忍不住大笑。我的君竟然也有此等愚笨的时候!从此,欣和君便开始了似有似无的交往。

欣是个很温柔的女人。与创造性幼稚的我是完全不同的。她常在我和君的小屋出入,为君收拾房子,做出可口的饭菜,但从不过夜。我就那么每天坐在娃娃堆里,看着她擦拭我的照片,打扫娃娃身上的灰尘,看她不厌其烦的听君讲我和他的故事……

我打了个很大的哈欠,我想我呆乏了,或许应该换个地方。君和欣的婚礼是那么自然。

我甚至没有一丝嫉妒。婚后的欣像以前一样,她没改变房中任何一点小摆设,包括我那堆曾被玲称为垃圾的娃娃们。望着她每日奔波忙碌的样子,我觉得像是一幅温馨而美丽的画。突然间发现我已是那么多余了。可是,我不愿离开君。

欣怀孕了。这令君兴奋不已。初为人父的喜悦是无法言语的。他像当初娇惯我一般宠着欣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我想欣是幸福的。可我又该如何呢?这个的问题一直困惑着我,直到那日。

那天,君外出了。我看到欣站在娃娃堆前摸着肚子自言自语“宝宝,你会很幸福的,因为你有两个妈妈疼。”然后,她摸了摸娃娃的脸蛋:“丫头,你也很疼我们的宝宝的。对么?”我明白了,欣不是自言自语,而是在对我说。

我释然了。站起来,伸了个大懒腰。窗外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的身上,暖洋洋的。我知道,宝宝只会有一个妈妈疼。便起身离开我心爱的娃娃们,我相信,很快会再见的。

数月后,君与欣生下一漂亮的女儿,取名叫丫头。

~ 陪着你慢慢走 (转贴)~

~ 陪着你慢慢走 (转贴)~

他的左手扶着她的肩,右手紧紧拽着她的一只胳膊。

她的双手总是握成半拳的姿势,两只僵硬的胳膊扭曲着悬在空中。她的双脚也变了形,走一步,身体便会剧烈地摇一摇,远远望去,好似一个巨大的不倒翁。

他搀扶着她,一步一步地挪动。她每迈出一步,他仿佛都要使出全身的力气。或许是长期低头弯腰的缘故,他瘦长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。经常有人远远地对着他们的背影叹息:原先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呀,一场大病把人折磨成了这样——不到三十呢,可惜呀!也有人嘀咕:那男的肯定撑不久,总有一天会撒手,毕竟,他还那么年轻……

然而,从春到秋,自夏至冬,无论风霜雪雨,每天清晨,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沿江大道上。日子久了,人们渐渐习惯看到他们,就好像看到路边任何一根电线杆。偶尔有熟人同他打招呼,他便会扬起脸,爽朗地笑着大声说:“好多了,好多了,今天又多走了两步呢!”

那天早上,他像往常一样扶着她走在沿江大道上,看不出任何征兆,台风突然夹着暴雨席卷而来,呼啦啦的风声哗哗的雨声和咣当的物体坠地声响成一片。“轰”的一声巨响,他们身后的河坝决了一道口子,浑黄的河水咆哮着冲到马路上。

风雨中,他挥着双手拦车,可是没有一辆车肯停下来。他扯开嗓子呼救,但路上只有偶尔狂奔而过的人,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。

路上的水一点一点往上涨,很快便没过了他们的小腿、大腿、腰和胸口。他们像两片叶子,在水中漂浮。

他不再徒劳地叫喊,而是拽着她的手,慢慢地在水里挪动。一个小时以后,他们被武警发现了。他一手抱着一棵香樟树的枝丫,一手紧紧地拽着她。被救起时他已经昏迷,人们无法把她的手从他的手心里抽出。直到他苏醒过来,看到她傻笑的脸,他的手指一抖,两只紧扣的手才松开。

如果晚5分钟发现他们,洪水漫过他们的头顶,他们必死无疑。有人说他蠢,只要一松手,他就可以脱离危险。闻讯赶来的朋友甚至忿忿不平地数落他:你已经服侍她整整七年了,再搭上性命,值得吗?

采访抗洪现场的记者恰好看到了这一幕,便悄悄把镜头对准了他。面对朋友的嗔怒,他嗫嚅道:那时,哪还有心思去想值不值得?我只晓得,要像平常那样拽牢她的手,陪着她慢慢地走。

他说这些话的时候,她只是“嘿嘿”地笑着,嘴角流出的涎水如同一串珠子溅落在他的手腕上。他顾不上理会朋友,急忙用毛巾给她擦拭嘴角。她吃力地抬起右手,用握不拢的手指扯起毛巾,笨拙地拭着他手腕上的口水,又傻笑着把毛巾往他脸上蹭。他立即半蹲下来,把头伸到她手边,任由她用沾着口水的毛巾胡乱地擦着自己的脸。在后来播出的电视画面上,人们看到他始终微笑着注视她,眼里蓄满怜恤和体贴。他一脸平静,看不到一丝劫后余生的惊惧。

他和她依然在每个清晨出现。他们艰难挪动的每一步都让我坚信,世间真有这样一种爱:可以分担你一生的愁,不用海誓山盟,却能在暴雨狂风中,陪着你慢慢地走……

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

~ 无声的爱情 ~

我和我的太太已經結婚五年了,我們沒有任何的小孩,原本我們感情一直很甜蜜,但在兩年前... ,一切的夢都破碎了...兩年前,我的太太懷著兩個月的身孕,一個人出門,在過馬路時不幸被車撞到,當時生命危急, 她好不容易能夠被救活,但因為這場意外,,我們的孩子流掉了。她一輩子無法生孕更慘的是,她也失去了聽力。當她知道孩子沒了、無法再生孕、以及失去了聽力,這些悲慘的消息,她不哭也不說話,,沒有任何反應。我看了心裡很難受,我想走過去安慰她,但每次見到她傷心的模樣,心裡想要說的話,卻卡在喉嚨說不出口。

很快的,半年過去了,我的太太聽力仍然未灰復,我們無法交談,我只能偶爾寫寫字條,傳答達我想說的話,但她只是點點頭一句話也不肯說,我們的生活似乎不再像以往了。幾天前,我在路上遇見了我十多年不見的朋友,我們一起吃了頓飯,吃飽飯後我們邊喝酒邊聊天,他告訴我這幾年發生的事,意外中知道他的太太去世多年了,看著他一提到他太太,臉上浮現幸福的表情,雖然他的太太已不在他身邊了,但他仍然深愛著她。這令我心頭一震,我的太太還在我身旁,我應該要感到幸福,但我卻....

回家的路上,也許是喝多了,我一個人在黑夜獨自走著,晚風陣陣吹過,我感覺不到任何涼意,我開始大叫、狂哭,在黑夜奔馳著。在路上遇見了一個人,我告訴他我的事情,那個人只說:「如果你還愛她就告訴她吧..」說完人就不見了,我繼續走著,遇到了第二個人,我也告訴他,他告訴我:「愛一個人不一定要說出口..」說完就消失了。接著,我又遇到了第三個人,我仍然說出我的心事,他笑了笑:「只要有心就能體會愛的..」接著,我整個陷入沉靜的狀態。

第二天我醒來時,發現自己睡在車上,我想起昨夜所發生的事,原來只是一場夢,我頓時愣了一下,發動車子,在路上奔馳,我回到家尋找我太太的身影,她坐在庭院裡,我沒有叫她,她也沒有回過頭來看我,但她知道我回來了。昨天一夜沒回來她似乎很著急,難道她在這坐了一夜了,看著她淒涼的身影,我說了一句很久沒對她說的話「我愛妳...」令我驚訝的是,沒想到她轉過身來,臉上掛著兩行淚,對我說:「我還以為你不再愛我了....」

我聽了當場哭了出來,她聽到了,是的! 她用「心」聽到了。

~ 来生,我要为你做另一只蝴蝶 ~

他和她是青梅竹马的恋人,小学,中学,大学都是在同一座学校度过的。他很爱她,为了她,他能够不顾一切,为的只逗她开心而已。她也感受到,她也对他有一定的信任,所以她决定跟他一辈子。

可是美好的事情不能长久。毕业后,两人一起来到上海,到不同的公司去追求梦想。他们都找到了工作,开始了他们的打拼。

可是,她突然患了病,身体迅速虚弱起来,甚至开始出现昏厥。疾病来得太突然。他们两个刚刚参与工作,没有任何积蓄,而他们的父母早在供养他们两个读大学是耗尽所有。她病得更严重了,能借得都借了。她的病终于检查出结果-先天性心脏病。手术费需要30万。她挣扎在这个天文数字,极其痛苦。

他突然消失了,只留下一封信给她‘那天我做了个梦,只要我肯变3年蝴蝶,你的病就会好起来’。她不相信他会因为她的病而逃开她。她打去他的公司,他的同事说他辞职了,他就这样消失了。

在他不辞而别的第28天,她收到一封不知名的信封,里面有30万。因为这个不知名的人的举动,引来媒体对她的关注,很快的,她的病好了。但每当想起他,她的心就会很痛,很痛。她知道,这是另一种病,也需要治疗。埋葬一段感情的方法就是踏入另一段感情。

一年后的夏天,她披上了婚纱。婚礼仪式后,她看见一只蝴蝶停在她的肩旁上,她的心很痛。一些事不是说忘记就忘记,她想起了他。他答应爱她一生一世。可是现在,她痛恨自己,痛恨自己不该想念一个负心的人,不该想念丈夫之外的男人,她开始专注做他的妻子。

三年后的夏天,她和丈夫领着2岁的女儿从肯德基店中出来,迎面来的人让她怔住了-居然是他!他的头发白了许多,人也憔悴了,消瘦了许多。她不知所措,他先开口了‘这是你的女儿?真可爱’她只是机械的回答着。那天晚上,她回忆起曾经和他在一起的往事,眼泪滑落在枕边。

又一个三年,一天,她被报纸的新闻惊呆了。那新闻的大概意思是;7年前,本地的一个年轻人到南方的一家证卷行公司工作,工作两三个星期后,这个年轻人利用职务之便,盗用一位顾客的30万元的股票出售后自首。自首时,已经兑换成现金的30万元分文未剩,年轻人解释赌博输掉了。年轻人提前出狱,创办一家小公司。三年过去,公司生意越做越火,他将自己当年盗用的30万元还给当年自己打工的那家公司。

她知道,他开着一家公司,当年那封信的主人一定是他……

眼泪慢慢流出眼眶,她心中只剩一句话:来生,我要为你做另一只蝴蝶。